为加强我校新设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合肥学院《关于开展新设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新设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质量报告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教学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62158584。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