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8 浏览次数: 447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征兵精神,今年的义务兵征集,一是仍实行夏季征兵;二是仍实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今年入学新生均征集;三是应届毕业生由只在原籍所在地征集,改为高校所在地报名征集。现将我校2015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
    预集对象为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及应届毕业生。或称在校生(含入学新生)、应届毕业生。
    二、预征工作程序和方法
    1
、网上登记: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q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同时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学校武装部、财务处、学生处进行预审。
    2
、学校报名:毕业生、在校生可到学校武装部报名。地址:32号楼(行政楼一楼)国防教育科。联系人:田 野,电话:移动13905692791  座机0551 62158039 

3、补偿手续:预征对象经体检、政审合格,由蜀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寄)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4
、补办补偿手续:入伍后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也可由家长或同学补办《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实行补偿或代偿。需有《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补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三、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
、相关待遇。按照现行政策,今年的大学生入伍的四年学费全部补偿(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服役两年中,在部队期间的优待费、部队津贴费、退伍安置费等,共计约7万元。并根据最近部队工资调整,津贴费、两年后退伍安置费时会有所提高。
    2
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所提比例较高。
    3
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今年还新增以下政策: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则为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
    四、有关要求
    今年教育部、总参专门召开过全国征兵视频会议,所招大学生士兵比例要提高,要加大工作力度。征集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入伍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国家促进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宣传发动、浓厚预征氛围。每个系要通过会议、短信、QQ等方式,将毕业生、在校生入伍预征的事项通知到每一名同学。并为未及时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补办有关预征手续。要在学生入伍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补偿学费、代偿贷款方面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服务。




                                     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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