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授权可以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1、2012年,学校新校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系统投入使用时,由各单位集中上报了教工的机动车辆信息并给予了授权。现在,凡有(1)新增加的、车牌号码变更了的教工机动车辆,(2)服务于学校的各类社会化后勤人员车辆,由学校相应的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将机动车辆车主姓名、车牌号码、所在部门、手机号码,机动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由所在部门盖章确认,到行政楼102室保卫处长室,办理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手续。
2、车辆行驶证需与教工姓名相符,不相符的,需出示户口本或结婚证等的复印件,能证明是直系亲属的关系。以防随意替非学校教工,办理进入我校的通行许可。
3、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不许进出校园,不办理车辆进出校园的授权。各系不得给学生开出办车辆进入校园的许可证明。
4、一个教工,只允许办理一部车辆进出校园。
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元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