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安排和校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突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有影响、见实效、能持久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密切学校与基层、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服务师生、群众和基层的现实举措,转化为持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年底,贯穿全年。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党史学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以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立足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方向,切实找准业务工作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同时发力、相互促进,齐头并进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2、深入梳理问题,把准工作方向。各单位要把开展好实践活动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聚焦立德树人,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在开展工作、服务群众、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认真谋划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拎出来,把解决路径找出来,把工作标准立起来,把相关责任明起来,把落实措施实起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项目清单每单位不少于2项,于4月7日前报电子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每月20日前,请将推进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备案。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注意收集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各种图片资料,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信息,持续营造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热情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不断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62158033,电子邮箱:wangfei111@hfuu.edu.cn.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