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先进制造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3250

合肥学院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

坚持政策透明、数据公开、程序公正、监督到位,营造公平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环境,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二)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以人为本 

将维护考生利益作为复试录取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讨论制定复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

(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职责:跟踪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健康状态;及时处理、上报人员、场地等疫情突发状况。

(三)复试面试导师组

职责: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

(四)纪检督查组

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五)秘书工作组:

职责:协助复试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一志愿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本单位各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3.复试比例:控制在实际招生指标的150%,复试考生不足时,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计算。

(二)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对申请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具体政策

1)专业学位,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2)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细则

1.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复试平台进行面试(附件1),备用平台是腾讯会议平台。各培养单位须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会同技术平台,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2,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相关证件及资料

①普通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验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②同等学力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复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签订《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每位复试考生需填写《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4),以供复试评分所用。

5)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

考生须填写《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附件5),以供复试专家组综合考察使用。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统一顺序以PDF格式扫描在一个文件内,以“考生号+姓名+专业及方向”命名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审核。

开学报到时,须重审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6)考生须在复试前学习、复试过程中遵守《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同时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网络出现卡顿超过三分钟,面试时间顺延。

1)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开始面试的考生首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面试考官用英文与考生交流。然后考生抽取专业英语考核题1题作答,满分为20分;

2)专业水平:考生从机械类题库或电子信息类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题,选择其中一道作答;该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应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内容,满分30分。

4.复试体检

鉴于疫情期间,体检安排在学生入学报到时进行,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予注册学籍。

体检标准由体检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5.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1322日;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远程复试,通过学校视频会议系统对考生进行监考。每门课复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完成答题后5分钟内由考生拍照上传。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机械类考生加试科目:(1)《机械制图》; (2)《机械制造技术基础》;(3)《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电子信息类考生加试科目:(1)C语言程序设计》;(2)《信号与系统》;(3)《模拟电子技术》

注:调剂考生根据初试科目情况,加试题目从以上科目中三选二。

(五)复试基本流程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远程面试当天预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面试前,通过小程序随机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

3.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面试系统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各面试专家组按面试序号对考生进行面试。各面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对每位考生面试全程做记录。

4.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处报送各考生面试专家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

四、录取工作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专业水平考核、综合水平考核、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外语水平考核缺考、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学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复试问题的接待电话:0551-62158048;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551-62158025;学院纪委电话:0551-62158377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通过邮件发送至yjsc@hfuu.edu.cn。如有问题,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考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2:《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docx

附件3:《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5:《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