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指标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05-25浏览次数:19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基本指标

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是否办理助学贷款


生源地


上年度生源地人均收入


上年度生源地人均消费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学生基本情况

政策兜底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烈士子女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孤儿学生

高中阶段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

高中阶段未获国家助学金资助

身体情况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体质状况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家庭成员情况

父亲职业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

在家务农或临时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外企员工

企业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种植大户

母亲职业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

在家务农或临时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外企员工

企业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种植大户

父亲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以外原因导致)、失踪(联)或去世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且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工作

身体正常

母亲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以外原因导致)、失踪(联)或去世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且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工作

身体正常

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

其他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其他家庭成员中部分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无其他成员;或有其他成员且均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家庭收支情况

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低于5000

5000-10000

10001-20000

20001-30000

30001元及以上

房屋情况

无房 (不含因拆迁导致的无房)

农村简易砖瓦房、城市廉租房

农村自建楼房、城镇公租房   

商品房       

就学情况

大学阶段2人及以上

高中阶段1人及以上

学前阶段1人及以上

医疗支出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5万以上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3-5万元之间(含5万)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1-3万元之间(含3万)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0.2-1万元之间(含1万元)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不足0.2万元(含0.2万元)

家庭受灾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

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较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但超过5万元的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较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但超过不足5万元的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不足1万元的;或近两年内家庭未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

家庭出行

工具

摩托车或电动车或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工具或无任何交通工具

乘用汽车1辆及以上

在校生活情况

在校消费情况

不足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7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71%-8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81%-9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91%-100%

高于学校平均消费水平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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