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合肥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合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准备工作及提交程序,提高会议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做好会前论证
议题上会前应充分调研和会商论证。牵头单位负责议题酝酿提出、拟订方案、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决策。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或法律顾问前期审核的议题,须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法律顾问在议题呈批(审定)表上签字确认,未经审核同意,不予提交上会。
二、严格规范议题材料
(一)材料标题
统一格式“关于……的请示/汇报”
(二)材料内容
议题牵头部门要提前准备好议题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合肥学院党委会议议题呈批表》《合肥学院校长办公会上会议题审定表》(见附件1、2)以及议题汇报材料,所附汇报材料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格式规范,重点应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会议研究确定事项,做到精准、明晰、高效。
(三)材料格式
汇报材料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的有关规定(一般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四)材料印制
认真落实市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办公经费,所有材料均双面打印。对有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数据表格等附件材料要注意精简,不应当是相关议题的所有原始材料。
三、按时完成议题申报
为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原则上一次上会议题不超过12项,一个部门一次上会议题不超过3项。拟上会研究的议题,原则上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完成审批流程并报送议题材料。未提供上会材料(涉密等原因除外)或提供的上会材料不完整、不成熟,不予提交上会。
需上会研究决定的议题(需紧急处理的事项除外),若分管领导不能出席时,原则上不予研究。会议时间地点确定后,议题牵头部门负责通知列席部门按时参会,并提前将相关材料分发给列席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学院党委会议议题呈批表
附件2:合肥学院校长办公会上会议题审定表
合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