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合肥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6-06-19 浏览次数:10 |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锻炼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同时为参加第二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准备,现决定举办合肥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道设置 本届竞赛分为主赛道和专项赛道。主赛道可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3类作品参赛。此外还设置“揭榜挂帅”等专项赛道。 (一)主赛道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包括:A.机械与控制、 B.信息技术、C.数理、D.生命科学、E.能源化工。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每件作品只能选择以上1个类别参赛。 3.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专项赛道 根据赛事主办方要求另行通知。 二、参赛要求 1.202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27年6月1日前两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8人,每件作品可聘请1—3位指导教师。 4.附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版本)。 5.校赛阶段,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作品类别和组别的调整。 三、赛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 2026年6月,启动合肥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专家指导团,吸引广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动员更多业务精、专业强、情怀深的优秀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工作。 2.重点作品摸排阶段 2026年7—8月,学院扎实开展重点作品摸排工作,结合学科特色与专业优势,深挖优质选题、潜力作品,对意向参赛作品分类建档,优先筛选具备创新性、科学性与现实价值的作品,提前做好培育规划。 3.竞赛培训阶段 2026年9月—2026年10月,组织学生参加“大挑”专题系列讲座,邀请有参赛经验的专家、指导教师和高年级同学分享比赛经验。 4.作品报名阶段 本届竞赛统一采用线上报名形式,学生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挑战杯”竞赛报名系统中注册账号并上传作品材料,“挑战杯”报名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关闭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5.院级初赛阶段 学院工作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驳回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优秀项目,于2026年10月30日之前推荐不超过10个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四、评审原则 本届竞赛评审工作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执行。 五、奖项设置 由院团委邀请专家分别评选出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将学生获奖情况录入“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能力模块。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挑战杯”是提升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重要赛事。各学院要组建工作小组,抓实院赛组织,从选题环节严把作品质量,安排专业教师开展指导。 2.密切配合,强化保障。各单位加强协作,发掘科创人才,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统筹师资、场地、设备、资料等资源,为参赛学生提供全面支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依托校内平台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参赛氛围。 4.严守规则,诚信参赛。作品须立意合规、为原创项目,严禁剽窃、盗用、借用他人成果及弄虚作假。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为保障赛事公平及作品质量,指导教师须全程亲自指导,严禁挂名、弄虚作假。所有指导教师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6),对指导工作负责。 本届竞赛将根据后期省赛和国赛竞赛通知和要求做相应调整,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合肥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