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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12-27   浏览次数:137

   1、负责制定、完善教学督导室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构建教学督导二级工作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按照《合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章程》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工作,

3协助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教师评学”工作;

5负责受理全院教职员工提出的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将报送相关领导或会议处理,重要整改意见将以《通知单》形式书面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并监督整改;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6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编撰发布《合肥学院教学质量督评简报》;

7、负责全院教学督导的工作考核、工作量核定和酬金核算;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

8、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行记录和各种教学督导数据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科副科长:汪娜

联系电话:0551-6215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