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教学督导室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构建教学督导二级工作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按照《合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章程》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工作,
3、协助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全校教职员工提出的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将报送相关领导或会议处理,重要整改意见将以《通知单》形式书面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并监督整改;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5、负责教学违规及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与处理;
6、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行记录和各种教学督导数据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