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5-06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已经发布(上述公告详见http://onsgep.moe.edu.cn),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于5月13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09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fuu.edu.cn

纸质材料包括:年度项目《申请书》2份及《活页》4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公章的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二、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申请人按照全规办要求在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材料。请各申请人于5月21日前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注册账号、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打印一份纸质材料签字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09室。《申请书》由科研处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于5月27日前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管理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其他事项

本年度全规办对于申请人和成员的年度申报资格限制要求有所变化,详见各类项目公告和《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2.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了项目,就不能作为任何项目的参与者申请项目;反之,同年度作为参与者参与了他人的项目申报,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专项。

联系人:高清,联系方式:62158092。

 

合肥大学科研处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

5.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