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

根据《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校行政〔2024〕217号),现开展202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根据《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校行政〔2024〕21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同一个评估周期内,科研平台顺利通过批准部门评估的,可不参加学校的周期评估和当年年度考核,等级以批准部门的考核结果为准;未通过批准部门评估的,等级为不合格。”2025年已参加批准部门评估(验收或中期检查)的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等级以批准部门的考核结果为准;批准部门评估结果未发布的,待评估结果发布后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2.已提交优化整合材料的校级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3.须考核的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的科研平台填报2025年度合肥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材料(见附件2),由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及依托二级学院盖章后,于3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4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mm@hfuu.edu.cn,文件名:XXX平台2025年度考核材料。 

联系人:殷明明,联系电话:62158270

 

附件:

1.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名单

2.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模板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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