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
根据《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校行政〔2024〕217号),现开展202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根据《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校行政〔2024〕21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同一个评估周期内,科研平台顺利通过批准部门评估的,可不参加学校的周期评估和当年年度考核,等级以批准部门的考核结果为准;未通过批准部门评估的,等级为不合格。”2025年已参加批准部门评估(验收或中期检查)的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等级以批准部门的考核结果为准;批准部门评估结果未发布的,待评估结果发布后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2.已提交优化整合材料的校级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3.须考核的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请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的科研平台填报2025年度合肥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材料(见附件2),由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及依托二级学院盖章后,于3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4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mm@hfuu.edu.cn,文件名:XXX平台2025年度考核材料。
联系人:殷明明,联系电话:62158270
附件:
1.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名单
2.合肥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模板
科研处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