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合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院行政〔2024〕211号),现就横向项目履约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重点针对2022年以来签约立项、截至2026年5月底已过合同执行期且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项目(项目清单单发至各二级学院)。鼓励项目尚未到期但合同权利义务已执行完毕的项目提前办理结题。其他符合结题条件的应结题项目。
二、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题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报告(2026版)》(附件1)
2.经委托单位盖章的《横向项目结题证明(模板)》(附件2)或其他经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项目完成证明、终止协议。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或需要延期的横向项目,应办理项目延期协议(附件3)或提交横向科研项目延期表(附件4)。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再次延期。
(三)结题、延期材料实行无纸化报送。各二级学院根据科研处发给各单位的《***学院2026年6月横向项目结题统计表》(切记不要改变统计表顺序),组织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延期手续,结题、延期材料按统计表编号依次排列,单个项目的结题或者延期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序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纸质版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统计表内的项目如之前 已办理过结题,可提供原结题报告扫描件;不在统计表内的项目办理结题,可添加于统计表最后(无需编号)。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院2026年6月横向项目结题统计表》(盖章版和电子版)及按编号顺序排列的结题、延期材料于2026年7月6日前按文件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fuu.edu.cn,打包文件命名为:****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合同中约定应到经费未全额到账的项目办理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验收工作报告中说明情况并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2.因委托方改制、注销、更名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提供委托单位结题证明材料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说明,由所在二级学院进行验收并签署结题意见。
3.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横向项目履约、结题工作,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履约,自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完成项目结题。对于无故不按期办理结题且不办理延期的项目,将视情况采取暂停项目负责人横向项目办理权限、冻结经费等方式进行处理。
4.通知发布之后到期的项目,原则上应在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办理完结题手续并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5.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按合同(协议)约定办理;没有明确约定的,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科学研究。其中,项目提取的总人员绩效不超过到账总经费(不含对方设备费、外协费)的80%。
联系人:殷明明(62158270),鲁小伟(经办人、62158271);地址:行政楼413办公室
附件:1.合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报告(2026版)
2.横向项目结题证明(模板)
3.横向项目延期协议(模板)
4.合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表
科研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