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党委5 关于印发《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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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544 |
关于印发《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党支部: 《合肥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和《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季报表》已经机关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1、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
中共合肥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皖组发〔2017〕3号)和《合肥市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合组〔2017〕33号)等党内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为指导,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抓起,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明确组织生活的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让党支部和党员行有参照、做有标准,着力解决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会抓、抓不实和有的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等问题,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起来、认真起来、严肃起来,促进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也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制度,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落实到“三会一课”每项工作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支部党员大会 (1)参加范围: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原则上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 (2)召开频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操作规程: ①会前准备。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同时支部委员会要准备好议案。②召开大会。清点人数、宣布议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按照分工抓好决议贯彻落实,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5)议事规则:①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②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1个,应逐项表决;接受新党员时,应逐个表决。③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6)注意事项: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 (1)参加范围: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 (2)召开频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奖惩;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4)操作规程:①会前准备。支部书记、副书记沟通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通知各委员;书记或副书记做好初步意见方案准备工作。②召开会议。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形成决议,明确分工,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照分工具体抓好贯彻落实,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5)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6)注意事项: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支部委员会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有3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原则上应全部到会方能开会。 3.党小组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第十三条规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党小组。 (1)参加范围:党小组全体党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小组会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 (2)召开频次: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它事项。 (4)操作规程:①会前准备。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召开会议。宣布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5)注意事项:①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按照科室、楼宇、兴趣爱好等,合理设置党小组,便于党小组会有效开展。②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至两个问题。 4.党课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2)组织频次:每季度至少安排讲一次党课。 (3)主要任务: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 (4)操作规程: ①课前。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确定授课内容和授课人,认真做好备课。②课上。可借助信息手段,制作PPT课件,使讲课内容图文并茂,增强党课生动性;也可采取互动式讲课方式,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研讨,引发党员思考。③课后。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围绕党课内容开展讨论,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5)有关要求: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人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②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其他党员采取“微党课”形式讲党课。③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 ④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及时安排对其补课。⑤原则上党支部书记形成的党课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主题党日制度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原则上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组织。 2.活动频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为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 3.主要任务:每次活动明确一个主题,采取学习讨论、民主议事、主题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看红色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要注重主题党日的政治性和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要重视党员的参与感。 (4)操作规程:①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②开展中。按照既定活动程序有序开展,佩戴党徽,严肃活泼,体现“党味”。③开展后。以点评、公告或通报等方式做好活动总结并及时整理好活动台账。 (5)注意事项:①活动主题要鲜明。②活动形式要多样。③建立台账,对开展情况做好记录,拍照留存。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召开频次: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3.主要任务:检查本支部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情况和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和问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上次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4.程序步骤:(1)会前。认真制定会议方案,确定会议主题,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做好准备;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党支部班子和党员要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要带头作对照检查,其他党员依次提出意见,支部书记长进行表态;然后每名党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分别提出批评意见,作对照检查的党员进行表态。(3)会后。党支部和党员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有关要求:(1)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提前单独召开支部委员会班子组织生活会。(2)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每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辣味,原则上不少于2条。(4)上级党组织可派员参加并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5)上级党委要建立经常性跟踪督查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6.注意事项:(1)每年年底,上级都安排主题统一、要求明确的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平时,只要发现党支部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员思想上有困惑、党员之间有矛盾,就要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2)平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不需要严格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开展,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通过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达成共识、统一思想。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不必提出硬性要求。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情况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通常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上级文件有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3.主要任务: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达到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效果。 4.程序步骤:(1)前期准备。党支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知党员做好总结。(2)民主评议。首先,个人自评。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其次,党员互评。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直截了当提出批评意见。再次,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最后,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三分之一,一般按照党员总数的10%左右把握,优秀党员民主评测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3)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5.有关要求: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细化评议内容,制定评议具体标准。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 6.注意事项:(1)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进行。(2)民主评议要与评先树优区分开,评议等次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3)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党员可不进行自评和互评。(4)根据需要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 (五)谈心谈话制度 1.集中性谈心谈话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 (2)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3)主要任务: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达成思想共识,促进共同提高。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4)方法步骤:党支部提前发出通知,拟定谈心谈话提纲,要求每名党员作好准备。谈心谈话时,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出以公心开展同志式的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谈话后,党支部和党员针对问题列出清单并抓好整改。 2.经常性谈心谈话 (1)组织形式: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进行。 (2)主要任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对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疏导思想,帮助解决问题。 (3)有关要求:①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时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3.注意事项:(1)原则上上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要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谈心谈话。(2)经常性谈心谈话对方法步骤不必提硬性要求,可不拘泥于形式。 (六)集中培训制度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2)培训学时:明确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3)主要任务: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培训、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培训等五项重点内容。 (4)操作规程: ①培训前。认真制定集中学习计划。②培训中。采取党员经常性教育、集中轮训等形式,提高培训的系统性。③培训后。注意总结,不断改进培训效果。 (5)有关要求:①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②可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相结合。 (6)学时计算:①脱产培训。每个学习日按8学时计算,其中上午4学时,下午4学时。②业余培训。利用双休日时间参加培训的,参照脱产培训计算学习;利用晚上时间参加培训的,按每晚3学时计算。③专题讲座。按每半天4学时计算。④教师继续教育、参加学历教育或网上学习,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相关认定学时计算。⑤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按每小时1学时,每半天4学时计算。⑥各类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按每半天4学时计算,不足半天的,按每小时1学时计算。⑦学时按学期小结、年度累加计算,当年有效。培训跨年度的,学时应分开计算。 (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或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或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八)请示报告制度 1.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示报告 (1)主要内容:党员本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2)有关要求:①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②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可随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示汇报;遇有外出务工、离职辞职、婚丧嫁娶、重大变故等情况,应及时书面请示报告。③党员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遇外出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若交纳党费存在困难需少交、免交,要提出书面申请。④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⑥请示报告事项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受理,并负责做好答复和备案。 2.党支部(或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1)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计划打算;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2)有关要求:①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书面请示报告。②请示报告事项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汇报,上级党组织书记受理并负责做好答复备案。 3.注意事项:①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党支部(或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除需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情形外,其它可采取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②对党员干部离岗外出、本人婚姻变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形,党组织和党员应第一时间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全程记实。党支部要建立组织生活全程记实制度,对组织生活开展过程、党员参加和表现情况如实记录,妥善保管、留档备查。同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丰富载体形式。建立组织生活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推动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和效果。充分利用微信、QQ、党建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气息、吸引力和关注度。 (三)完善考核体系。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季报制度,定期对党支部生活标准化建设进行考核或复核,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 合肥学院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季报表(年第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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