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问题解答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469

            最新问题解答(2024年6月25日)



            问:我的工资卡收到一笔钱,现在不是工资发放日期,请问发的是什么钱?

            答:您收到的“2024年薪级工资晋升——补发1月-6月差额”。

         凡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并符合晋升薪级工资条件的在岗职工,在2024年7月工资中执行晋升后薪级工资。薪级晋升执行时间自2024年1月起,补发2024年1月至6月的薪级工资差额部分。




人事处

2024年06月25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4年6月7日)


        问:我的工资卡收到笔钱,请问发的是什么钱?


        答:您收到的分别“2023年第十三个月工资”“2024年6月份工资”。具体如下:

        1.“2023年第十三个月工资”

        发放对象:202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发放标准:2023年12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 “2024年6月份工资”

        详情见财务处财务通知栏中最新工资、津贴发放情况。


人事处

                                      2024年6月7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4年6月6日)


       问:我的工资卡收到一笔钱,现在不是工资发放日期,请问发的是什么钱?


       答:您收到的“预发的2023年度考核奖”。具体如下:

       预发对象:202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通知精神,2023年度内新进、调入调出、退休中途恢复档案工资等特殊情况人员不纳入此次预发范围,待年底按照实际在岗时间核准审批后再发放。



人事处

2024年06月06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4年4月24日)


问:2024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签字确认表中包含哪些项目?

 

答:个人年度缴费基数包含2023年度本人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和月均奖励性绩效。其中,月均奖励性绩效包括:职务补贴、补其它、校浮津贴、奖励、教授博士津贴、岗位津贴、班辅津贴、津贴1、津贴2、补助、其它2共11项,月均奖励性绩效由这11项全年累计之和除以12个月计算得出。新缴费工资指的是签字确认表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和月均奖励性绩效这五项之和。


人事处

2024年04月24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4年4月08日)


问:听说2024年4月份开始补收(退)2023年养老保险,是吗?如果是,如何补收(退)?

 

答:是的,根据大家已签字确认并提交人社局审核的2023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进行补差,即补收或者补退。

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 补收

2023年基数调整后的基数高于上一年的将根据基数差额*补收月份进行补收,其中需要补收超过3000元的,分两次补收,即:4月份和5月份分别进行。

2. 补退

2023年基数调整后的基数低于上一年的将根据基数差额*补退月份进行补退,2024年4月一次性补退完毕。

人事处

2024年04月08日


 最新情况说明(2023年12月15日)

               

     问:我的工资卡收到一笔钱,现在不是工资发放日期,请问发的是什么钱?

     答:您收到的是“2021年补差金额”。具体如下:

1)在职人员

2021年补差金额=2021年绩效奖金(含2021基础绩效奖、2020年度考核奖)- 2021年一次性工作奖励。

2)离退休人员

2021年补差金额=2021年离退休人员补贴2021基础绩效奖)- 2021年一次性工作奖励。


人事处

2023年12月15日






    最新情况说明(2023年12月8日)


        1. 2023年度课酬标准为:初级职称72元/课时,中级职称78元/课时,副高职称85元/课时,正高职称93元/课时。

 

        2. 根据院党委〔2019〕6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科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和导师指导工作量统一执行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有关规定,纳入教学工作总量核算。

 

         3. 养老保险扣款事宜:

         ①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已完成调整,2023年12月已执行2023年新基数标准进行养老保险缴纳,2023年1月-11月基数调整产生的费用暂未补扣,可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② 2021年-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及缴费情况,至2023年12月,大部分教职工已完成全额缴费,尚有177位在职教职工和42位退休教职工欠费,在本月继续补扣。

 人事处

2023年12月8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3年10月10日)


问:听说2023年9月份开始补扣2021年、2022年养老保险,是吗?如果是,如何补扣?

 

答:是的,根据9月最新问题解答完成了大家已签字确认并提交人社局审核的2021、202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9月份补缴金额,剩余待补缴金额将于10、11两个月完成补扣。

其中,10月补扣情况如下:

1. 在职人员

(1)奖励性绩效分别补扣7000元、5000元、3000元不等,剩余部分从教科研标时奖励中扣除;(2)若实际需补缴金额不足上述三种情况的按实际情况补扣。

2. 退休人员

需补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扣除,剩余部分从教科研标时奖励中扣除,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需补缴金额补扣。

 

另,11月补扣情况待后续安排并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3年9月07日)


问:听说2023年9月份开始补扣2021年、2022年养老保险,是吗?如果是,如何补扣?

 

答:是的,根据大家已签字确认并提交人社局审核的2021、2022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补缴金额将于9、10、11三个月完成补扣。

    其中,9月补扣情况如下:

1. 在职人员

    9月份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分补扣7000元、5000元、3000元不等,若实际需补缴金额不足上述三种情况的按实际需补扣金额扣除。

2. 退休人员

    需补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扣除,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需补缴金额补扣。

 

另,10、11月补扣情况待后续安排并通知。

人事处

2023年9月07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3年6月21日)


问:我的工资卡收到一笔钱,现在不是工资发放日期,请问发的是什么钱?

答:您收到的是“预发的2022年度考核奖”。具体如下:

预发对象:2022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通知精神,2022年度内新进、调入调出、退休等特殊情况人员不纳入此次预发范围,待年底

按照实际在岗时间核准审批后再发放。

                             

人事处

2023年6月21日




 最新问题解答(2023年5月5日)


问1:我看到了校园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在职教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工作的通知”,请问我大约需要补缴多少?

答:在您签字的表上查看对应列的数额,然后对照以下情况:

情况一:若“2021年基数”数额 ≥ 17925.42元,

则调整前后无变化,亦无需补缴。

情况二:若“变更后工资”< 17925.42元,

则个人应补缴数额=“基础绩效奖”*12%*12个月。

情况三:若“2021年基数”< 17925.42元,且“变更后工资”≥ 17925.42元,

则个人应补缴的数额=(17925.42 -“2021年基数”)*12%*12个月。

其中,17925.42元为2021年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

   12% = 8%养老保险+4%职业年金。


问2:请问什么时候补缴?

答: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全部完成后,适时进行扣发、补缴工作。在扣发前会提前告知,请关注人事处网站。


问3:3月份已签字确认的2022年基数调整,什么时候进行调整、补缴?

答:2022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2023年4月的工资中相应栏目显示的已是调整后的数额。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的差额补缴工作将适时进行,在扣发前会提前告知,请关注人事处网站。


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