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17年间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102

关于开展2007-2017年间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开展我校在编教职工2007-2017年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核对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原参加过合肥市试点养老保险制度,现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需要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企业工作经历信息、入编时间等重要信息。

    二、核对项目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2.是否有企业工作经历及企业工作经历时段的准确性;

    3.入编时间:为首次入编时间,即:本人首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三、注意事项:

    部分教工存在两条信息:有部分人员曾将企业工作经历期间参加的企业城镇职工保险关系转移至老试点制度,一条是企业转移记录,一条记录是试点期间参保缴费信息。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信息核对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重视此次工作,安排专人于6月9日(周五)5:00前到行政楼508办公室将《试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核对表》领回,并于6月15日(下周四)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508办公室。

联系人:胡云鹏

联系电话:62158081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