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3年教学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送审及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鉴定及送审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副高以上高校教师及实验系列职称人员。
二、代表作鉴定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2篇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破格晋升相应职称人员须增加1篇。学术著作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的必须另行送审,进行水平鉴定。
(二)申报人须将纸质版代表作中出现的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覆盖,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中“个人成果一览表”和封面。每篇(部)一式三份。
(三)鉴定费:每篇600元。缴费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
(一)申报人员必须提供所有送检论文的电子稿pdf格式(扫描、拍摄的不可以)。
《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由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填写并交由所在部门汇总报送,请各部门于7月11日将汇总后的《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一式两份交职称考核办公室,汇总后的《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电子版(以“单位+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命名)和代表作电子版(不需覆盖姓名)(以“单位+姓名+文章标题”命名)发送至yexy@hfuu.edu.cn。《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大家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2日上午:先进制造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7月12日下午: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7月13日上午: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旅游与会展学院
7月13日下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基础教学与实训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论文必须双面复印。
(二)代表作鉴定及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
(三)进行学术相似性鉴定的论文必须与拟送审代表作鉴定论文一致。
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学校及有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及时安排本部门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请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晓玉 詹玉华 电话:62158080
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