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学院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83号)等有关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经校党委会批准,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6年5月26日起,对杨红等10位(见附件)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审计将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及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本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二、反映问题渠道
审计期间,审计组将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请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联系电话:62158023,电子邮箱:shenjichu@hfuu.edu.cn 。
附件:2026年10位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中共合肥大学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