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159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5月2日至5月7日将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状态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实验设备正常运行。

2)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全面排查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源、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及水电门窗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各项检查和处理记录。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二、检查方法

本次期中检查采用二级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在防疫时期,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大面积运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的特殊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学院的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的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地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二级学院(部)在检查结束后,予以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检查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纸质总结经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将签字盖章页拍照做成影印件(或扫描件)连同总结报告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各单位自行存档无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