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第二次工作例会
发布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的通知要求,4月28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第二次工作例会,会议由杨学春主持,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院(中心)领导、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徐厚昌副处长宣贯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和要求,并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内容进行了解读,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检查情况对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杨学春处长介绍了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和已立项实验室项目进展工作,以及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整体工作相关事宜等。

会议要求各单位: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与建设工作;二、补齐材料短板,补齐实验室信息相关文件、记录及管理制度;三、规范检查过程,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最新文件要求;四、明确记录台账,明确实验室使用台账和仪器设备使用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