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安徽省第九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5-06-0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部署,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九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25120号)。根据文件通知,我校可参加“校园阅读推广人(活动)”征集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读书引领人生,创作点亮梦想

二、时间安排

活动贯穿2025年全年

三、参与主体

全体师生

四、内容形式

(一)广泛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倡导广泛全面阅读,分阶段、分主题、分对象开展各类读书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广泛阅读各类优秀读物,着力打造富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阅读品牌项目,促进形成覆盖各类型各学段的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实施“书香 激扬 青春”读书行动,引导大学生树立家国情怀,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报国本领。

(二)“校园阅读推广人(活动)”征集评选

为更好发挥校园阅读的典型作用,建立健全校园阅读长效机制,省组委会面向全省各地各校征集评选“校园阅读推广人”30名、“校园阅读推广活动”20个。具体评审标准参照《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要求。

1、推荐条件

“校园阅读推广人”面向在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中甘于奉献、起到重要引领作用的先进模范人物。要求是热爱读书、热心校园阅读推广的教育工作者。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向青少年及全社会传递正确的读书观念。在推广校园阅读的公益活动中有探索、有行动、有成效、有影响。

“校园阅读推广活动”要求是学校(学院)开展的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阅读推广活动,持续开展三年以上并具有品牌潜力或已成为所在地区知名校园阅读品牌。活动要具备真实性、创新性、实践性,要创新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要善用教育规律、阅读规律谋事、干事,在立德树人方面成效显著。

2、材料报送

由学院或相关单位组织材料报送工作,各推荐单位依据推荐条件,结合实际情况,报送“校园阅读推广人”“校园阅读推广活动”各不超过1个候选单位(人),并于1012日前,将《“校园阅读推广人(活动)”项目申报表》(后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hfuu.edu.cn),纸质材料整理后提交至新大活南楼310

 

联系人:韩钰

联系方式:0551-62158160


附件:“校园阅读推广人(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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