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11-24浏览次数:998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工作理念,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团支部2022年“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二、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一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一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一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二级学院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

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二级学院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团委作为重点。

五、相关要求

(一)分级负责

二级学院团委统筹本学院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二级学院团委要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指导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二级学院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或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二级学院团委应向学院党委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支部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三)总结归档

二级学院团委应随时指导、实时跟进、切实推动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顺利完成,要做好相关材料总结归档。

 

 

附件: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