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根据团省委《关于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工作提示》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体在校共青团员
二、工作时间
2023年4-6月
三、工作内容
1.核查内容。(1)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入团志愿书填写等(见附件2),既查摆问题、补足短板,也总结经验、互学互促。(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对其团员身份及历史上的入团手续予以承认。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入团,系统按年满13周岁当月认定,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团,系统按年满14周岁当月认定。排查低龄团员入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前,没有发展团员编号,但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后变为2017年1月1日后,需要发展团员编号才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以团员现隶属关系所在团组织核实相关材料,申请核发编号。
2.核查方式。(1)二级学院自查:根据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线上线下专项核查,填写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中不予承认团员身份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围绕重点举措、工作实效、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至少附1篇发展团员工作正面典型案例;根据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自查结果,填写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附件1);(2)校团委核查:对照范例(附件3)从严核查入团志愿书,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重点核查电子档案是否完备、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入团教育是否落实、审核把关是否尽责;认定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情况,汇总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统一提交团省委分配编号。
四、工作要求
1.启动核查。4月正式启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各级团组织须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2.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团组织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材料报送。2022年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自查报告、附件1及附件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于5月20日前提交至团委办公室201,电子版发送至2782844899@qq.com。
4.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
5.结果运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和核查情况,作为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团员调控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校团委:方淑颖0551-62158178
校学生会:蔡嘉13721095519
附件: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共2张表)
2.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
3.入团志愿书(范例)
4.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共3张表)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4: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共3张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