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2246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根据团省委《关于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工作提示》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体在校共青团员

       二、工作时间

2023年4-6月

三、工作内容

1.核查内容。1)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入团志愿书填写等(附件2),既查摆问题、补足短板,也总结经验、互学互促。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对其团员身份及历史上的入团手续予以承认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入团系统按年满13周岁当月认定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团系统按年满14周岁当月认定排查低龄团员入团时间2017年1月1日前,没有发展团员编号,但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后变为2017年1月1日后,需要发展团员编号才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以团员现隶属关系所在团组织核实相关材料,申请核发编号

2.核查方式。(1)二级学院自查:根据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线上线下专项核查,填写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中不予承认团员身份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围绕重点举措、工作实效、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至少附1篇发展团员工作正面典型案例;根据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自查结果,填写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附件1);2)校团委核查:对照范例(附件3)从严核查入团志愿书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重点核查电子档案是否完备、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入团教育是否落实、审核把关是否尽责;认定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存量团员情况,汇总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统一提交团省委分配编号。

、工作要求

1.启动核查。4月正式启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各级团组织须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2.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团组织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材料报送。2022年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自查报告、附件1及附件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于5月20日前提交至团委办公室201,电子版发送至2782844899@qq.com。

4.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

5.结果运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和核查情况,作为各学院团组织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团员调控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校团委:方淑颖0551-62158178

校学生会:蔡嘉13721095519

附件: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共2张表)

2.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

3.入团志愿书(范例)

4.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共3张表)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3417

附件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共2张表).xlsx

附件2: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pdf

附件3:入团志愿书范例.pdf

附件4: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共3张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