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合肥大学第一届微视频展映大赛
二、活动主题:
镜界新生,视界由我
三、活动目的:
在校园生活中,每一个瞬间都值得被记录。为激发我校学生的创作热情,提升数字媒体素养,挖掘校园影像创作人才,特举办本次大赛。旨在:
1.激发创作:鼓励学生用影像表达自我、记录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2.实践赋能:提升学生的策划、拍摄、剪辑及表达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3.人才储备:挖掘优秀的影像创作人才,为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储备力量。
4.品牌打造:致力于打造具有延续性和影响力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整体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5月12日
作品征集:2026年4月1日—5月6日中午12:00
初赛评审:2026年5月7日
初赛结果公示:2026年5月8日(通过官方QQ群公示)
决赛时间:2026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二期新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206
五、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
六、竞赛单元及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设立三个竞赛单元,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健康向上,切合大赛主题。
竞赛单元 | 内容界定 | 时长要求 | 其他说明 |
微电影单元 | 包括有完整情节的剧情片、MV等 | 3-10分钟 | 鼓励完整的叙事结构和艺术表达。 |
短视频单元 | 包括广告创意、情景短剧、Vlog、动画等 | 15秒-90秒 | 要求创意新颖,节奏紧凑,适合新媒体传播。 |
纪录片单元 | 包括生活纪实、校园风采、人物专访等 | 3-10分钟 | 强调真实性和人文视角,记录真实的人与事。 |
特别说明:
1. 参赛限制:同一作者或团队可投递多个竞赛单元,但决赛只能入围一个单元,取初赛最高成绩对应的作品进入决赛。
2. 团队人数: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含导演、编剧、摄像、后期等)不得超过5人,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成员信息。
七、作品提交规范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请参赛者严格按以下规范提交作品:
1.提交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6日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方法:请添加作品收集人QQ(张欣悦:1022645100 柳浩雨:3363677652)将作品及相关材料打包发送。
3.作品格式:
视频格式:接受MP4、MOV、AVI格式。
视频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080p(1920x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视频命名:竞赛单元-作品名称-负责人姓名
4.附加材料:
报名表(附件1,含所有团队成员信息及作品简介)。
作品海报或剧照1-3张(用于宣传展示)。
所有材料需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规则同上。
八、竞赛须知
(一).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1.主题内容(40分):紧扣主题,内容积极,立意深刻。
2.创意手法(30分):叙事方式、镜头语言、剪辑思路具有创新性。
3.技术质量(30分):画面清晰度、稳定性、声音效果、剪辑流畅度。
(二)晋级规则:根据总分排名,每个竞赛单元选出前4-5名(共计约12-15部作品)进入决赛。
(注:若参赛作品数量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晋级数量,具体由大赛组委会商议决定。)
(三)决赛展映与终评
1.赛前准备:所有晋级选手需在5月13日前提交最终版作品及展映用PPT。决赛当天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调试设备。
2.决赛形式:
(1)作品展映:现场完整播放参赛作品。
(2)创作阐述:主创代表上台进行PPT演讲,阐述创作理念、过程及心得。PPT演讲+视频展映的总时长(展示及演讲时间共计3-5分钟)。
3..决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作品质量(60分): 沿用初赛标准,对作品本身进行最终打分。
(2)现场表现(40分): 演讲表达能力、现场感染力。
4.评分方式: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四)结果公示与颁奖
1.结果公布:现场核算分数后,直接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2.公示渠道:赛后获奖名单将在官方QQ群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创意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十、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文化与旅游学院分团委新媒体中心
负责老师:窦思佳 联系方式:15706162629
负责人:张锡梅联系方式:18856092137
作品收集人:张欣悦 QQ: 1022645100
柳浩雨 QQ:3363677652
十一、特别说明
1.版权归属: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一旦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线下展映活动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中进行公开展映和推介,不另付稿酬。
2.原创性:作者需保证作品为原创,若发现抄袭、侵权等行为,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后续宣传:优秀作品将在学院官方公众号进行系列展播。
4.合肥大学文化与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将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使用权,作品所有权归作者所有。
申办单位:文化与旅游学院新媒体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