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办法》(校学字〔2022〕2号文),我校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4个)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生命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名,排名不分先后)
李改、唐静、王雨濛、张正华、张弦乐、杜启明、赵暮雨、陈玲、王桂云、邓欣辰、赵磊、陈思超、管超、刘明娟、董敏、鲁亦然、沈丹丹、符琳、卫萍、李倩。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办公室或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2158025(纪委办公室),0551-62158198(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