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2025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06 浏览次数: 10

合肥大学2025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为规范我校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便于社会监督,现将我校2025级新生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本科学费收费标准

25级本科新生学费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学年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备注

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理科)

5200

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4】300号

 

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文科)

4900

 

普通高校艺术类学费(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等专业)

8000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本科)

21000

 

成人高校学费

详见文件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2000〕311号、皖价费〔2006〕240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文科本科学费

14000-26000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教外来〔1998〕7号、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号

理科和工科类专业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50%-1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980

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

国家一流专业学费标准可上浮15%;省级优势专业学费标准可上浮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980

软件工程

5980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5980

生物工程

5980

化学工程与工艺

5980

物流管理

5635

经济工程

5635

新闻学

5635

旅游管理

5635

自动化

5720

通信工程

5720

工业设计

5720

电子信息工程

5720

交通工程

5720

注:本科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执行老生收费标准仍按入学年度的标准收取,在校期间不再变化;休学、留级的学生按入学年度的标准收取;涉及专业调整的学生按照新专业入学年度的标准收取。

二、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学年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专业代码

全日制专业硕士

80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14〕12号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

15000

0451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会计)

15000

125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金融)

15000

0251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

15000

0552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旅游管理)

15000

1254

三、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教计〔2006〕15号、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皖价费〔2001〕309号和皖价费函〔2008〕63号文件。住宿费4人间为1000元/生·学年;6人间为800元/生·学年,待入校确定宿舍后统一缴纳。

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其他应收款均以国家和省价费标准核准,并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咨询电话:0551-62158087,价格举报电话:12345/12315

 

合肥大学财务处

20258

 

 

 

附件1.【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皖价行费[2000]31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函.doc

 

附件3.【皖价费〔2006〕240号  文件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4.【教外来〔1998〕7号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doc】

 

附件5.【教计〔2006〕15号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6.【皖价费[2010]125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合肥学院安徽济管理干部学院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服务性收费的函.doc

 

附件7.【皖价费〔2014〕12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8.【皖价费(2001309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合肥高校学生公寓小区住宿费标准的通知.doc】

 

附件9.【皖价费函[2008]63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合肥高校学生公寓小区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doc】

 

附件10.【皖发改价费函[2024]300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