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0-05-11 浏览次数: 1008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1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专业范围

备注

学前教育

50

4

教育类专业类代码:16

师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0

4

信息技术类(专业类代码:09

 

 

二、报考条件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三年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且本人毕业专业符合“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毕业专业为教育类(专业类代码:16);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考生,毕业专业为信息技术类(专业类代码:09)”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两类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对口专业

 

三、报名

1、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根据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04号)要求,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含申请鼓励政策的考生)于202051110:0051516:00登陆gkbm.ahzsks.cn,填报合肥学院的专业志愿(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范围不符的考生,我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请我校鼓励政策面试资格的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章程和《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附件5)。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资格审核

1)已填报我校志愿的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号于521-524登陆合肥学院对口招生网络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后可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系统网址和操作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http://www.hfuu.edu.cn/zs/。)

报名系统将在525点早8点关闭,逾期未注册和未填报信息者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往届三年制中职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

③中等职业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和盖有红章的毕业证复印件;

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往届三年制中职毕业生)(附件4)。

往届考生须将上述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高考考生号+报考**专业往届生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515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提交报名材料不全者无报名资格,不能进入报名资格审核环节。

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均须是真实的、准确的,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2日至63日登陆我校对口招生网络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缴费系统将在6324点关闭,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生标准执收。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缴费后,于65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0年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考试科目为知识部分+技能测试总分750分。知识部分总分为500(其中文化课满分300分,专业理论科目满分200),计入总分。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各科目单科分数线见本章程的录取原则部分)。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为知识部分+技能测试总分750分。知识部分总分为500(其中文化课满分300分,专业理论科目满分200),计入总分。技能测试部分总分250分(包括语言、音乐、舞蹈、美术四个项目:第一、语言类:讲演儿童故事满分50分;第二、音乐类满分70分:钢琴弹唱;第三、舞蹈类满分60分:创编幼儿舞蹈;第四、美术类满分70分:命题儿童画),计入总分。(各科目单科分数线见本章程的录取原则部分)。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鼓励政策申请面试的考生也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考试。

各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大纲见《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试纲要》(附件1)。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技能测试

文化课

专业理论

学前教育(师范)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讲演儿童故事、钢琴弹唱、创编幼儿舞蹈、命题儿童画(具体测试内容见附件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软件

具体测试内容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时间

 531

66

上午

语数英三科合卷(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课(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软件)

9:0011:30

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8:3011:00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美术类(命题儿童画)

(详见附件1

11:1512:45

下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技能测试

(详见附件1

14:00-16:30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语言类(讲演儿童故事)、音乐类(钢琴弹唱)、舞蹈类(创编幼儿舞蹈)

(详见附件1

14:10开始

具体考试工作安排和考生注意事项将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文化课除外)。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查分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附件2),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合肥学院招生办(0551- 62159118),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查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录取

1、录取

1)我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学校纪委办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

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80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210分;

学前教育专业专业理论课不得低于120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课不得低于140分;

技能测试必须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类演讲儿童故事不得低于35分、音乐类不得低于49分、舞蹈类不得低于42分和美术类不得低于49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技能测试不得低于175

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各科均需达到以上合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的总分(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技能测试。

4)录取体制:实行“招办负责、纪委办全程监督”。

2、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4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根据我校面试方案经面试合格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二)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1、申请我校鼓励政策面试资格的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按如下流程进行网络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1)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根据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0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51110:00515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合肥学院的专业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521-524日登陆合肥学院对口招生网络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后可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系统网址和操作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http://www.hfuu.edu.cn/zs/。)

    报名系统将在525点早8点关闭,逾期未注册和未填报信息者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此项审核通过仅表示具有66日专业课及技能测试考试资格,不表示具有面试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按系统提示在63日前完成缴费。缴费系统将在6324点关闭,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3)申请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合肥学院2020年安徽省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3);

②获奖证书原件;

③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加盖红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和盖有红章的毕业证复印件及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往届三年制中职毕业生)(附件4)。

考生须将上述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鼓励政策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515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提交报考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鼓励政策面试资格审核环节。

2以上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525参加面试,根据我校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如考生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或面试未合格者,可继续参加66日的考试。

3、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均须是真实的、准确的,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专业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八、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奖、贷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学年。此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2000//年,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8000//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5、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15802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试纲要.doc

附件2: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doc

附件3: 合肥学院2020年安徽省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doc

附件4: 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往届三年制中职毕业生).doc

附件5

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4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20年“对口”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各位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及考生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笔试+口试

时间:2020525

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2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二、报名及面试资格

1、报名资格: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4号)相关文件精神:近三年来(含2017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同时必须符合《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我校鼓励政策面试资格的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方案,按如下流程进行网络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1)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根据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0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51110:00515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合肥学院的专业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521-524日登陆合肥学院对口招生网络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后可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系统网址和操作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http://www.hfuu.edu.cn/zs/。)

报名系统将在525点早8点关闭,逾期未注册和未填报信息者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此项审核通过仅表示具有66日专业课及技能测试考试资格,不表示具有面试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按系统提示在63日前完成缴费。缴费系统将在6324点关闭,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3)申请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合肥学院2020年安徽省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3);

②获奖证书原件;

③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加盖红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和盖有红章的毕业证复印件及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合肥学院2020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往届三年制中职毕业生)(附件4)。

考生须将上述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鼓励政策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515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提交报考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鼓励政策面试资格审核环节。

3、面试资格: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学校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具体面试名单将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校纪委备案。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注意查看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如考生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可参加我校66日的考试。

4、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报考实行承诺制,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不实者,取消其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面试工作将在学校招委会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办)组织实施,纪委负责监督。面试过程以专业分组进行,每组设考官3人,其中主考官1人,另设主考室(2间,每组1间)、候考室。

主考室:1名纪委人员担任监督员,对面试全程给予监督。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考生席。工作人员1人。

候考室:工作人员1人;引导员1人。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报名确认表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核实考生信息并点名签到,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面试中,考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身份信息。

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主考室进行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滞留。

五、面试内容(笔试+口试)及评分办法

笔试考试时间共45分钟,考生在主考室内同时进行,开考时给考生统一发放试题,考试结束考生立刻离开主考室,返回候考室。考官进入主考室,根据评分标准,给每个测试卷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笔试结束后,开始口试。口试在纪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由考官自主设定题目提问考生,每个考生问答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问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综合计算3名考官的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口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4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考生需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文化课成绩*100/300)*1/3+笔试成绩*1/3+口试成绩*1/3)),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面试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额占我校2020年“对口”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面试未合格者可参加我校66日的考试。

七、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纪委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面试期间,监督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八、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委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本方案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