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07-03-15 浏览次数: 552

                 我院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2007年3月12日下午,合肥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在院北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永红,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院财务处处长张宇建,院后资处处长何世昆、副处长王福青及各系、院直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院清查办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院后资处处长何世昆主持。会上,院财务处处长张宇建传达了市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宣读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接着,院后资处处长何世昆宣读了《合肥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强调资产清查的目的是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管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推动学院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此次资产清查分为五个阶段分步实施,即:动员准备、自查、复查审计、汇总报告和核实阶段。本次资产清查时间自2007年3月12日开始,至2007年6月底结束;自查阶段,必须于2007年4月10日前结束。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永红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此次清查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统一思想,服从大局,深刻认识这项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看到学院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着帐目不完善、部分帐物登记不实、部分设备设施价值不实,以及对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方面的不足;二、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资产管理责任制,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把握重点难点,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会议要求各系、院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将资产清查工作与学院评建有关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大局、重实效、按计划、分步骤,圆满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后资处、宣传部)


副院长郑永红在会上发表讲话


与会人员在学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