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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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档案馆文件

校馆〔2023〕11号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三、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四、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五、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要进行相应的登记、注销和还原。检查档案及档案材料是否损毁。
  六、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档案的实有数量与底帐是否一致,档案的编号是否正确、与底帐是否一致,档案存放的位置与编号是否相符。

八、在档案库房发生火灾、档案丢失、大批档案移交等特殊情况时须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九、检查库房、档案柜及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库房设施是否达到“八防”要求。
  十、检查核对主要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自查,必要时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互查。检查时必须有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尽快加以解决。

 


 

          合肥大学档案馆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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