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发布者:艺术系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614

 1.        要严格自律,注重个人修养,语言文明,行为得体。

2.        保持学生会办公室内卫生清洁整洁。学生会成员禁止在教学区以及集体活动中吸烟、酗酒、打架、打牌、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        爱护学生会办公室的公物,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文档等。禁止乱挪用办公室用品。

4.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准掺杂个人因素,不动用公共财产从事私人活动,不乘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        应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学生会内部警告、严重警告、罢免职务等处罚,按校纪校规的有关条款予以处分。

6.        加强学生会内部团结,相互交流,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大局尽快解决好矛盾,不能影响工作,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

7.        要热衷于学生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

8.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搞特殊化,有高度责任感,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不拈轻怕重。

9.        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挂科者劝其自动辞职。

10.    对有意捣乱,妨碍学生会工作,屡劝不改者,可请其自动辞职。如有影响巨大者,系内通告批评处分。

11.    学生会集体活动例会所有成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合肥学院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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