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 2011-04-06 浏览次数: 487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 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 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稳定的经济收人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人的50 %;
4、 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 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2、 利率:1至5年(含5年)年利率4.14%(月息3.45‰);5至20年(含20年)年利率4.59%(月息3.825‰)。
三、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
1、 领取和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1式4份;
2、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首页要印);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3、 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做预售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合肥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 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二手房需提供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出具的《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和《资金托管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的,需提供参与还款人或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婚姻状况说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保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个人收人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 离异后的申贷人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裁定文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 未婚的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说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 以借款人名义在签约按揭银行开具的还贷存折。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人栏填写金额应与收人证明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1)国家机关(2)工业交通(3)邮电通信(4)商业贸易(5)房地产建筑(6)金融保险(7)水电气供应(8)科教文卫(9)农林牧渔(10)社会服务(11)其他;
    5、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1)公务员(2)企事业高管(3)技术人员(4)职员(5)商业服务人员(6)生产人员(7)自由职业(8)其他;
    6、担保方式栏填写所购住房抵押。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财产保险费:贷款额×万分之三×货款年限;
    2、公证费:贷款额×1‰,最低 100元;
    3、印花税:贷款额的0.05‰。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5,6,7号柜台为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
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地址:金寨路合肥师范北侧   电话:2817783 2817779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桥东北   电话:4667928 4665928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个贷业务中心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   电话:2637022 263705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淮河路50号5楼(百盛对面)   电话:2617480 2626664—8666 262666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