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30浏览次数:1115

                                                                          浅谈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合肥学院工会 鲍 安 义)

一 、构建大学和谐校园的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号召,也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也需要依靠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大学和谐校园的承担引领和谐社会发展的职责。这是因为:
  1、构建大学和谐校园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伴随20世纪的社会科技革命,高校的功能和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现代大学的本质是在积淀和创造深厚文化底蕴的基础上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在此基础上,高校已成为社会的知识工厂和思想库,成为科技进步的“孵化器”和社会发展的“加速器”,由社会边缘的“象牙塔”变为现代社会的“轴心机构”。因此构建大学和谐校园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在直接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地位是其它行业所无法替代的。
  2、构建大学和谐校园体现了学校发展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学校的软实力
追求个人、知识、社会的和谐发展将成为21世纪大学理念的价值取向。一所大学的发展应该是软实力与硬实力的共同提升,尤其是软实力。软实力指的是学校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它们都是和谐校园的重要内涵和价值追求。构建大学和谐校园、营造高品位的文化氛围,能使师生在这个氛围中去思考、理解、感悟,升华人格、完善自我。
这种和谐在其内在凝聚力、对外吸引力和向心力等方面都能得到发展,这也正是学校软实力的一种体现。
3、构建大学和谐校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以人为本作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内核,贯彻在高等教育的方方面面。和谐社会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校园和谐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关心人,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就是建立师生员工身心愉快的物质和精神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构建大学和谐校园体现了这种进步。
高校工会作为高校党政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应当而且能够在大学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二、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主要围绕大学和谐校园特征而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高校工会所具有的基本职能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民主法治校园
民主法治是和谐校园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民主法治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事务的治理,学校与国家、学校与师生、学校与社会等关系的处理以及学校的制度安排、规则程序、合作参与、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等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学校事务治理的过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可能造成的弊端。
《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通过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这一法律依据,三校合并后的合肥学院,在2005年初成功召开了第一届教代会和工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全院教职工提出的138件提案进行梳理并提交院各职能部门进行出理和落实。对学院干部人事分配改革方案、学院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实行全程参与、管理和监督,使教代会、工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权力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的效果。
  2、构建公平正义校园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的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高校和谐校园就意味着在良性机制下的机会平等和竞争平等。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院工会有一整套进行上下左右的沟通渠道,能及时把上至院党委的重大决策,下至广大教职工的心声,左右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进行沟通融合,并使之和谐统一。比如,我院有42位人事代理同志一直渴望能加入院工会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为了把他们的合法权力落到实处,院工会多次与院行政和相关部门协调、协商,尽管历经波折,但这个问题经不懈努力终得到圆满解决。不仅极大的调动了这批同志的工作积极性,而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3、构建充满活力的校园
高校和谐校园是充满活力的校园。校园活力主要来自学校成员、管理机构和机制的有效作用。只有改变那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才能使校园充满活力。
比如,中青年教职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学院广大中青年教职工的重大问题,极大的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了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我院工会不辞辛苦,多次以院党委和院行政名义与市教育局、市师范附小联系,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项解决教职工后顾之忧的工作,既调动我院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领导和全院师生的高度赞扬,更强化了院工会在广大教职工心目中的地位。

三、几点体会
  要使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的体会是:
  1、要从宏观上认识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的重大意义
工会是一个群众团体,在很多人的眼里,工会所做的工作,既无“刚性”,又无“影响”,无非是发发“福利”,搞点“活动”而已,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高等教育法》赋予高校工会“民主管理”和“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力”两大基本权力,从这个意义出发,正是因为工会是一个群众团体,它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及其权力实现,虽处处“小事”,但“小事”背后代表的是“人”的精神、“人”的价值、“人”的权益。认真负责的做好这些事情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比如,我院工会每两年拿出近11万为全院教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同时为近300名女教工进行妇检,并为每位教职工建立了健康档案。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是一件教职工“福利”,但如果从“小事宏观”着眼,这却是一件尊重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大事,这样,我们就实现了在宏观上认识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的重大意义了。
  2、要在中观上建立工会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有效开展工作的科学保证。没有科学运行机制的工作不仅是没有效率的工作,而且是缺乏理性支持的工作,就会造成“人在政为,人走政变”。为此,教代会、工会为了在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作用,我院从教代会、工会成立的那一天起,就紧紧抓住构建自身的运行机制这项工作。比如,我们先后制订了《合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合肥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合肥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合肥学院师德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我院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有效的运行机制。
  3、要在微观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件小事和实事上
高校工会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一个群众团体,更是一个服务机构。这是因为它首先是一个由广大教职工投票选举的机构,只有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才能赢得广大教职工的信赖。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由于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具有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又使它具有很强的社会地位。从这个意义出发,要使工会的社会地位得到强化,就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件小事和实事上,即真正履行服务职能。这个“服务”不仅是对“群体”的服务,而且还有对“个体”的服务;不仅是对“领导”的服务,而且还有对“群众”的服务;不仅是“直接”的服务,而且还有对“间接”的服务,即把“服务”工作全方位落实在实处。“服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民主管理”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力”这两个中心内容来展开。

构建高校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但是构建高校和谐校园则离不开高校工会的积极参与。尽管我们目前的工作还不尽人意,在前进道路上还有很多困难,为了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理应树立信心,克服任何艰难困苦,因为这是一件值得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

           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