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维权体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发布者:系统发布时间:2011-03-30浏览次数:2489

                                                                       构建高校维权体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合肥学院工会 鲍 安 义)

  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工作方针上明确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在维权理会上明确提出了监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这一维权观的提出,凝聚着我国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为之努力的心血,也是全体工会会员对工会组织的热切期盼。高校教职工以知识分子为主体,是人才聚集、充满激情、讲究厚度和深度的高知群体,他们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着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和忧患意识,有着鲜明的群体特征和独特优势。当前在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环境下,坚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途径。
    改革开放30年来,高校工会组织依据《工会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等相关法律,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以服务教职工为纽带,为协调劳动关系为契机,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高校教职工队伍规模和结构以及利益格局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教职工在利益诉求上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如何应对这种变化,这对高校工会组织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构建符合高校特点的工会维权体系
    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符合高校特点的维权机制,是高校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途径,只有形成有效机制,使工会维权工作得以制度化、规范化,才能防止维权工作被虚化、弱化。
    1、建立源头参与机制。源头参与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力和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指出:工会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多级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这就为工会的源头参与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工会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研究和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规定,涉及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住房、福利、重大项目招投标等,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要取得话语权,把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在源头。
    2、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机制。工会与学校党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工会从源头参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是学校依法行政、民主协商和工会参政议政的有机统一。他既为学校开辟了一条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又为工会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有利于工会与学校党政加强联系和沟通,也是学校扩大群众基础、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需要。工会组织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和部门工会意见的基础上,采用座谈会、调研、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带有普遍性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和工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归纳、拟出议题、会前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做好会前协调工作,确保提出的问题在党政工联席会上得以较好解决。
    3、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是工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全国高校近20多年来普遍建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 最好载体。教代会制度是目前为管理层和广大教职工共同接受的民主形式,是教职工参与面最广泛、涉及管理和监督最直接的机制,是教职工利益诉求表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渠道和有效途径。以教代会为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已成为高校“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真正实现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功能。
    4、建立教师利益诉求机制。随着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师聘任制度的逐步推行,教师与学校之间因聘任、聘岗、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以及利益分配等问题而发生的纠纷会不断增加。《教师法》确立了教师申诉制度。建立教师利益诉求机制,是于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使教师有了专门的权利救助途径。建立教师利益诉求机制,是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的一个重要平台。高校工会作为群众组织,应该从制度的制定、诉求受理委员会构成和监督运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首先要成立教师利益诉求受理委员会机构,工会作为群众组织的代表参与介入该组织,并对该组织的组成人员提出建议。同时,工会应参与教师利益诉求制度的起草制定,在制定制度和保护相对弱势的教师权益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的自身优势,坚持以调解为主,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其次,工会应监督教师利益诉求机制运行全过程。这一机制的建立是和谐发展的要求,也是依法治校的要求。
    5、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着力点。当前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等以聘用制为主体的用人制度将会大大促进人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换岗、待岗、下岗的现象和带来思想上的一些困惑。高校工会必须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离开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会就谈不上对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高校工会要从源头积极参与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协助行政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维护学校全面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新形势下的用人制度,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和谐、持续地发展。
    6、建立和完善权益保护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了当前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任务,即“七项权利”,概括起来就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的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建立和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是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工会组织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协助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事分配改革方案,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经济权益;二是完善教代会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政治权利;三是大力开展丰富多样、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好教职工培训、旅游休假活动,开展多层次的联谊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文化权益;四是协调学校为教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组织安排好教职工年度健康体检,全方位开展为教职工购房、子女入学、困难帮扶等社会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社会权益。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教职工的优势,把权益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核心是坚持以职工为本,其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是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主动维权要找准切入点。高校工会应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认真倾听教职工呼声,及时向高校党政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积极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真情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努力为教职工做好办实事、解难事。
    依法维权要专注关键点。高校工会要增强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依法规范维权行为。目前高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是学校建设的快速发展与教职工利益期盼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教师法》的要求,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有着明显的差异,绩效工资改革还未能稳步推进。高校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党政全面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逐年增加,稳步提高,逐步缩小差距,全面委会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科学维权要把握住结合点。高校工会组织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维权工作,用科学的态度来指导维权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去推进维权工作。把握学校整体利益与教职工个人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坚持党政的主导性和工会组织的主动性,加强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由党委领导、行政支持、职能部门配合、工会运作广大教职工参与维权工作新格局,积极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与实现教职工利益相统一的和谐局面。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