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844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赋能基层团支部、激活“三会两制一课”,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分领域组织化开展主题团日,动员引领广大团员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5月

二、活动对象

全校各基层团支部(含临时团支部)

三、基本原则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性、思想性摆在首位,组织团员和青年在主题团日中接受政治教育,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激励挺膺担当。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新型工业化、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挺膺担当。

——尊重青年特点。注重用“青言青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综合运用情境式、场景化、网络化等方式,让团员和青年唱主角,让主题团日更有时代感、青年味。

——加强示范带动。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注重发挥组织化动员优势,聚焦重大主题、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形成带动效应。

四、活动主题

坚定“四个自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2024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与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研讨辨析、座谈交流、朋辈宣讲等形式,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引导团员和青年在不同制度的比较中深刻感悟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鼓励团员和青年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更加坚定制度自信。

(二)弘扬雷锋精神——让青春在奉献中绽放

3月5“学雷锋纪念日”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积极奉献,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三)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四)强化奋斗意识——劳动最美丽 奋斗正青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社会责任意识,以奋斗书写出彩青春。

(五)倡导绿色发展——美丽中国青春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以青春行动助力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各团支部可结合实际任选一个主题开展团日活动,对主题进行思考创新,对活动方案进行细致化和具体化,积极组织动员团支部团员和青年参与团日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要正确认识主题团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团支部进行有效地培训、指导和督促,整体推进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

2、务求实效,大胆创新。各团支部要围绕主题,从实际出发,推陈出新,使活动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拘泥于常规,不停留于表面,须充分体现团员和青年的特点和需求,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力,不断提高主题团日活动在团员和青年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4、规范操作,建立机制。各学院团委要加大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主题团日活动的长效机制;团支部要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建议,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要求活动前有计划、活动后有总结,活动开展完毕后要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开展情况。

5、鼓励各学生组织成立的临时团支部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团日,如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马班等,开展情况登记表直接上交校学生会,无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六、活动奖励

为激励先进,促进团支部工作规范化开展,校团委将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团支部给予表彰和资金支持。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择优报送团支部活动材料,申报的优秀团支部数量为本学院开展活动的团支部总数的10-20%。校团委遴选出优秀活动班级团支部进行公开展示和答辩,根据答辩情况评选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具体名额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可适当调整)。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七、材料上交

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团委及各学生组织将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登记表(每个开展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各填写一份)、汇总表纸质版打印并盖章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三期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2844899@qq.com。

 

联系人:校团委:李妍妍校学生会司梦婷

联系电话:0551-62158177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3.docx

附件:

1、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登记表

2、学院团日活动汇总表

3、学生社团团日活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