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党组织关系、户口迁移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05作者:设置

近期有不少拟录取考生咨询录取通知书发放、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尚未结束,拟录取名单尚在公示期,拟录取考生数据还需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后正式生效。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7月初发放,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二、人事档案

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并寄至“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51-62158040),邮编:230601

人事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以EMS形式寄出,若不按要求寄发人事档案,一旦丢失,我校概不负责。

三、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的新生,请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接,目的地党组织为就读二级学院党委。

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外的新生,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填写“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去向为就读二级学院党委,并携带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登记表。

四、团组织关系

新生为共青团员者,报到前需到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手续,需要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进行团组织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申请中,转入组织选择“团安徽省委”→“合肥学院团委”→“待转接团支部”,之后由校团委负责老师审核无误后,操作完成“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入的相关工作。

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也可为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合肥学院XXX院委员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辅导员收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由二级学院团委老师负责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的有关工作。

五、户籍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如有意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外新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原件。入学时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一寸电子照片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锦绣大道158号(合肥学院)”。(2)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3)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栏内地址填写须详细到“市(县)”,如“江苏省苏州市”、“北京市朝阳区”等。(4)将本人身高、血型用铅笔标注在户口迁移证空白处。

2.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内新生,入学时直接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一寸电子照片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簿原件交由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完毕后归还本人)。

3.原户口所在地为本校学生集体户或本市各类集体户的新生入学时直接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新生入学后,由各院系辅导员收齐新生入户所需材料,统一交学校保卫处集中办理。联系人:陶老师,咨询电话: 0551-6215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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