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作者:设置

各二级学院、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环节规范管理,强化培养过程监控,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为期1周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4日-12月4日(第12-13周)。

二、检查内容:

(一)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教师到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学生出勤等课堂教学情况;

(三)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

1.导师是否严格按培养方案给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对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给予具体指导;

2.导师指导研究生发表论文、实践实习及学术报告的情况;

3.导师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情况;

4.导师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情况。

(四)研究生在实践实习单位学习情况:

1.研究生在实习单位到岗情况;

2.导师(含企业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二级学院自查。由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负责,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检查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师到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学生出勤等课堂教学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以及研究生在实践实习单位学习情况等。

(二)研究生处会同教学督导组抽查。研究生处会同督导专家进入课堂,对课堂讲授情况进行抽查,并检查有关教学材料、实习实践材料;深入实习单位抽查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

(三)召开学生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当前教师授课、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四、落实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二级学院须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生处将督促二级学院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研究生处将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学校领导。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期中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hfuu.edu.cn。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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