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次数:10











校党委〔20246



关于秦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和校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秦蕊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艳双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

田学良同志不再担任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中共合肥大学委员会

20231229


合肥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4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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