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毕业生协议书管理规定及违约处理规定

发布者:就业创业发布时间:2022-07-02浏览次数:251

1、就业协议书管理的基本原则:

1)就业协议书的编号是唯一,协议书作为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打印、户口迁移证、档案寄发等)的依据。

2)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原件,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提供的协议书编号发放,并将发放结果反馈校中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或损坏。

3)毕业生要树立诚信意识,严禁在就业协议书中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书转让他人,对将协议书转让他人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毕业生就业基本流程

1)毕业生认真总结大学生四年的学习与实践,并确定就业初步方向。

2)准备求职材料;了解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3)积极参加各类正规的招聘活动,特别是学校举办的专场、就业市场。

4)与用人单位交流,并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就业协议。

5)毕业生签约后,应尽快将协议或通过单位邮寄学校;或自行交回学校。

注意:第一联、第二联交至学院辅导员。第三联用人单位保存。第四联毕业生保存。

6)学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毕业生的协议书和派遣政策,制订派遣方案,办理【就业派遣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3、毕业生违约处理的基本原则:

1)在校园招聘活动中签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2)经学校或学院特别推荐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3)已办理过违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违约。

4)对毕业生违约的处理方法:

对已签约的毕业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解约的,须由毕业生提出申请,经原签约单位同意(单位盖章),并附“协议书补办申请表”(见就业网下载栏),报学院签字盖章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校中心领取新协议书。

4、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可与多家用人单位洽谈,但最终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5、考研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双方对考研结果处理的约定。毕业生被录取后应及时告知原签约单位,并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以及原签约单位“同意读研”函件交校中心,以便办理转档和转户手续;未办解约的,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考研毕业生,若未签约的,应在调档的同时,将空白协议书退回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在接到录取学校调档函后,应及时将上述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统计好后集中交至校中心,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录取。

6、已确定为选调生等人选的毕业生,必须服从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工作岗位,不得违约改派到其他单位(包括考录公务员)。

7、毕业生在毕业后二年内可以办理改派,并根据《安徽省   年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可在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就业网下载)的要求,到相关单位办齐相关手续后,直接至校中心办理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