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以来全国各地房地产政策综述

发布者:房地产研究所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08

    一、住房信贷政策不断优化

8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8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房地产方面,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稳步推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试点城市落地、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以及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等热点问题。

815日,央行再次下调政策利率,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中标利率下调15个基点。

83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规定如下:一是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831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自2023925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97,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商业银行就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继发布通知。

二、认房不认贷政策加快落实

825,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830,深圳、广州两市率先认房不认贷,随后,武汉、北京、上海、成都、长沙、苏州、杭州、沈阳、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三、各地房地产政策调整优化

83日,郑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15条,主要内容有:

1)支持青年人才在郑安居。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在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区县(市)再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2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由开发区、区县(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3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

4稳定住房消费预期。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5提升商品住房品质。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广立体生态建筑建设,促进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

84日,南京市发布《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8条,主要内容有:

1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鼓励新六区继续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对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栖霞区和雨花台区结合辖区内市场实际经评估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切实减轻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负担。

2建立全市统一的安置房源超市。分类整理全市各类可供安置的商品房和保障房,面向各区征收主体打造市级层面的安置房源选择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入跨区、跨街道安置机制,有效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3进一步优化差异化供地。统筹考虑全市不同区位不同品质住宅定位和需求,探索在外围区域优化容积率和规划指标,引导企业打造差异化产品,满足市场各类需求。

817日,南昌市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15条,主要内容有:

1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31231日期间在南昌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含非住宅,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符合享受南昌人才10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在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再给予100%的契税补贴;其他购房人员在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的契税补贴。

2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市本级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继续按最低20%比例执行;土地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剩余价款缴纳期限按以下标准执行:住宅用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缴清;商住综合用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后9个月内缴清;商服用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缴清。政策有效期至20241231日。

3支持商业库存加快去化。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减商业、商务用地比例或将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对存量商业用地或可兼容商业性质的用地,在满足出让合同及招商协议的前提下,可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49号)执行;鼓励和引导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存量商业用地用途用于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产业项目和租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4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即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出让合同缴纳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后,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办理预售许可的最低预售形象进度条件可调整为单体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采取容缺+承诺制方式,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可提前办理。

5完善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推动优质义务教育、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度,重点完善已供住宅用地相对集中区域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已规划的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项目提前开工、及时投入使用。凡在当地购买房产(含住宅、公寓、商业)均可按照当地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办理入学。

94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适当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和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区域住房限购措施,支持大学毕业生等刚性住房需求,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创新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推进租购住房同等享受公共服务。

97日,南京市在84日出台的《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上,明确6项措施:(1)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2)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3)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具体由各区制定实施细则。(4)部分区域对在202381—12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5)在享受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6)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场销售最低价,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

    四、取消限购限售城市扩大

825日,嘉兴市全面取消限购。9月以来,沈阳、大连、南京、兰州、济南、青岛、郑州等城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苏州市12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取消限购。其中,沈阳、兰州、济南、青岛、郑州等城市同时取消限售。

8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房源、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成都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成都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830日,福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进行调整:居民家庭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未成年的,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等,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为多方筹集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居民家庭将限购区域内名下已办理产权证的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出租后,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用于自住。

98日,广州市不再限制开发商的备案价,给房价涨跌打开空间,但官方只做不说

五、购房补贴政策继续增加

85日,武汉江夏区发布《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对来江夏创新创业就业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5㎡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10㎡奖励。对区外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0㎡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5㎡奖励。同时,江夏区鼓励以旧换新,出售自有住房,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91日,重庆市规定,2023年市级秋交会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房屋的,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