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大学第二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25-09-17   浏览: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增强学生体质,磨砺坚强意志,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大学第二届田径运动会。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3日-24日。
地点:校二期田径场

二、主办单位

学工部、教务处、体育部

三、参赛单位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先进制造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智能建造与交通工程学院、生命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设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美育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大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代表队

四、竞赛分组

甲组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由各学院大一、大二学生组队参赛。

乙组

男子乙组、女子乙组。由各学院大三、大四、研究生组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

100m、200m、400m、110m栏、400m栏、800m、1500m、4×100m、4×400m、3000m、5000m、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16项)

学生女子

100m、200m、400m、100m栏、400m栏、800m、1500m、4×100m、4×400m、3000m、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15项)

六、各类奖项设置

竞赛奖

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本届田径运动会设竞赛奖。各项个人和团体比赛均取前八名,获奖选手均有荣誉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采用现场颁奖形式给予鼓励。

团体奖

为增强学生团队意识、培养团队精神,本届运动会系列赛设团体奖。比赛以各院为单位,按学生获奖成绩积分累加,取前八名。

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鼓励学生以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参加本届运动会,特设若干个“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定。

运动会组织奖

为鼓励各院做好学生竞赛动员组织工作,特设若干个“优秀组织奖”。

七、报名及参赛要求

1. 凡我校身体健康者均可按所属学院、组别报名参赛。请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备战。

2. 田径比赛项目学生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每院限报3人。

3. 各学院必须为参赛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由体育部查验,无保险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比赛。

4.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五点。

5. 各学院可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报完成后报送邮箱:hfuu@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合肥大学第二届田径运动会报名”。

6. 各学院选派两名人员(1名教师1名学生)参加运动会报名工作培训,培训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中午12:30,培训地点为体育部二楼多媒体教室。参加培训人员需自备电脑一台(预装32位office access )。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单项计分

各项目取前8名,分值依次为9、7、6、5、4、3、2、1。不足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

团体计分

取各院学生团体总分前八名,按各院积分多少排定名次。如遇积分相等,则按破院纪录人次多者列前;若再相等,则按获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破记录

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成绩破校记录者加计12分;破省高校记录加计24分,破全国高校记录者加计36分。破记录加分只按最高计取,不重复计算。破纪录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具体认定规则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其它

1. 田径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运动竞赛规则。

2. 田径比赛运动员号码布由体育部统一制作。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配戴号码布。

4.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统一协调安排。

5. 比赛遇雨顺延,具体事项由体育部负责协调安排。

十、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合肥大学第二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