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大学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系发布时间:2025-10-31浏览次数:10

全院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实践平台,助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市场需求、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同时,为全面备战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系统选拔和培育优质参赛项目,现决定举办合肥大学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组别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比赛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旅游休闲、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要求

       1.本次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鼓励本硕生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参赛学生每人限参加一个项目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不得兼报;如有兼报,取消该学生参赛资格。

       2.参赛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时,申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的项目,须确保成果产权归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四、赛事安排

       1.项目报名:

       本次竞赛统一采用线上报名形式,项目的学生负责人须在“挑战杯”校赛报名系统中注册账号并上传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商业计划书、PPT、支撑材料和指导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挑战杯”报名系统的使用方法具体见附件3,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2.项目评审和推荐:

学院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驳回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优秀项目,于2026年1月5日之前推荐不超过10个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五、评审原则

       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将参照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进行评审(附件4),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六、奖项设置

       由院团委邀请专家评选出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将学生获奖情况录入“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能力模块。

       七、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参赛团队应确保项目真实,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与项目质量,要求所有指导教师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指导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与“挂名指导”行为。每位指导教师均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指导过程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附件1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合肥大学“挑战杯”竞赛指导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 “挑战杯”报名系统使用方法.doc

附件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