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设总库房一个,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实验室物品的验收、保
管、出库工作,并建立和掌握库存物品的明细帐,保存一切验收、
出库单据。
2. 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责任制,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
帐目记录健全,并定期核查,经常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 加强对库房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能熟悉工作要求,
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 经常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自觉地
管好各项物品,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
5. 批量采购计划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由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指导教
师根据实验需要提出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后由中心统一实施招
标;零星材料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报
中心主任批准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行采购先入帐后使用。
6. 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坚决避免浪费。领取使
用耗材,须经过室主任同意后,并到总库房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
领用。
7. 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不予办理手续,物品
必须由实验室指定有经验的人员协助库房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附注:本制度所称的物品,主要是指实验、实训等各方面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1).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用具设备,低值仪器仪表、工具
量具、科教器具电容、电阻、集成电路芯片等。
(2).易耗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其使用寿命较短的易损易耗部件
,如导线、胶布、敷铜板、三氯化铁、酒精、药棉等。
(3).材料: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必须消耗的物品,如电池、纸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