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考核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7-06浏览次数:149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体现公平公正、激励先进、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从履行职责及工作态度、教学质量及科研水平和实验室管理等几方面,特制订如下考核细则:
    一、履行职责及工作态度(20%)
    1、考勤制度执行情况
    (1)各实验室主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坚持事实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每日考勤制,每月底(最后一天)按时上报考勤表至中心办公室,并有实验室主任签名认可,中心办公室实行每月公示并归档保存。
    (2)中心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实验室考勤工作。发现问题现场记录,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名认可,上班30分钟未到为迟到,上班1小时未到视为无故不到,予加倍惩罚,与本实验室年终奖挂钩。
    (3)根据学院规定,请假(包括病、事假)必须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写请假条并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请假条每月底同考勤表一起交办公室留存。
    考勤结果计算后直接从相关实验室的年终奖金中扣除,教师个人有无故不到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
    2、例会内容传达情况(10分)
    各实验室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中心要求传达的事项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会议要有记录,参会人员要求本人签到。
    3、学校临时指令性任务及公益活动参加、完成情况
    中心建立登记本,有记录和签名,视参加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二、实验室管理(30%)
    1、实验室安全(实验室责任人)(10分)
    实验结束学生离开后,实验室责任人应及时检查实验室,关闭水、电、门、窗。
    合格实验室应全年没有发生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事故,仪器设备没有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
    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实行一票否决。
    2、实验室卫生(实验室责任人)(5分)
    实验室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合理。根据平时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情况的累计分数评定实验室总分,个人所负责的实验室出现卫生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评优。
    3、设备维护(实验室责任人)(5分)
    仪器设备损坏后要及时维修、上报,填写报修单。因仪器设备损坏影响正常教学的责任人不能参加评优。
    4、认真填写安全记录、交接班日志、仪器使用等各项记录,并保存完好。(5分)
    5、设备、耗材管理(5分)
    及时登记新购设备,粘贴标签,妥善保存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设备、耗材账物卡相符率不低于学院要求。
    6、学院组织检查中发现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问题视情况扣分。
    三、教学管理(50%)
    1、实验室整体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教师个人评优必须完成实验室平均教学工作量;(20分)
    2、实验室对教师有岗位要求,实验教师在日常实验教学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没有违规行为;(10分)
    3、教师个人按评估要求备齐教学档案及教学资料,随时可提供检查;(10分)
    4、实验室每学期组织教师进行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并将考核内容及结果记录备查;(视完成情况加分,最高10分)
    5、按照示范中心任务书要求完成教研及教改任务。(10分,每超额发表一篇论文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