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皖教秘〔2021〕66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附件1)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培训
各单位要做好《总体方案》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总体方案》作为教师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门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二、全面清理规范
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任务要求,特别是其中的禁止事项,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附件2),全面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凡是与《总体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都必须坚决改过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制定具体落实清单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坚持破立并举,既“立”好具体行动方案,又同步“破”除各项顽瘴痼疾。坚持远近结合,属于立行立改的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属于长期推行的举措应明确每年的阶段任务、工作落实节点。切实做到任务科学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制度清理情况表》(附件3)、具体落实清单及阶段性工作总结,包含学习培训(含学习培训的场次、人数等)、制度清理和制定落实举措等情况报送至人事处职称考核办公室(行政楼506室),电子版发至yexy@hfuu.edu.cn (邮件主题由“单位名称+教育评价改革”组成,以便于查收)。
联系人;叶晓玉 联系电话:62158080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