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发布者: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3331分享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严格管理

()复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本单位土木水利(0859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复试比例为实际招生指标的150%,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实际报到人数为准。

(二)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结合本单位土木水利(0859)专业的特点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3)对申请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具体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考生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划定 A 类线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 A 类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 A 类分数线下 5 分以内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细则

1.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复试政审表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1),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相关证件及资料

①普通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验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②同等学力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复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须签订《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每位复试考生需填写《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以供复试评分所用。

5)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

考生须填写《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见附件4),以供复试导师组综合考察使用。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统一顺序以 PDF 格式扫描在一个文件内,以“考生号+姓名+专业及方向”命名,于复试之前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考生资格的预审查。复试现场会重审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

1)专业水平(满分50分)

专业水平考核内容详见《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科目说明》。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填写《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选择复试专业科目组别并签字确认,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2)综合素质(满分30分)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涵盖思想品德、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内容。

3)外语水平(满分20分)

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和听力能力,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和英文对话两部分。

复试考核遵循“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30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于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和《土木工程施工》两门专业课,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考试科目内容及范围说明详见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三、录取工作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满分500分按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二级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纪律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复议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制订调剂、复试、录取政策和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及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均需在校、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复试问题。

电话:0551-62158048,邮箱:yzgz@hfuu.edu.cn

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

电话:0551-62158025,邮箱:jiwei@hfuu.edu.cn

(三)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通过邮件发送至 yzgz@hfuu.edu.cn,复议结果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件1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doc

附件2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doc

附件5 合肥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