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3-05浏览次数:499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教师评学是反映我院学风和班级学风情况的有效信息渠道,对改进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有着重要作用。本学期,学院将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肥学院教师评学综合评价表》经多次修改后已定稿,主要在学习态度、课堂行为、纪律状况、学习效果等四个方面对班级学风进行评价。各位教师可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

    2、《合肥学院教师评学综合评价表》在两种情况下使用:(1)教师在平时授课过程中,如果发现授课班级学生学风有严重问题时,及时使用本表;(2)课程结束后每位授课教师需填写本表,对授课班级学风作出评价。

3、教师填写《合肥学院教师评学综合评价表》后交给本系教学督导组。如果授课教师所带的是本系班级,系教学督导组直接将教师评价意见反馈到系主管领导处理;如果授课教师带的是外系班级,授课教师将表交给教师所在系教学督导组,系督导组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将酌情完成相关信息的反馈。

4、各系主管领导收到教师评学评价信息要及时处理。

欢迎各位老师在评学过程中随时向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反映对《合肥学院教师评学综合评价表》的修订及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学督导科汪娜,电话:2158055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0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