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者:朱晓平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3108

各相关系: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由各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安徽省学位委员会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自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现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要求,拟对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评审,具体评审事宜安排如下:

    1、评审专业:秘书学、酒店管理等

    2、时间:2017517上午

    3、地点:相关系部会议室

        4、流程: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2017年毕业的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6)评审组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

    4、参与人员:评审专家(由校外专家及部分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各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rar  

 

  

合肥学院学位办公室

2017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