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 注册管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20-02-28      访问次数: 124

合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

注册管理工作流程

继行政〔201504

为了加强合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学籍学历管理文件精神,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流程。

原合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工作流程(暂行)(继行政〔201212号)废止。
  一、新生录取

1、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统一录取。招生办导出录取数据,初步确认考生所属站点,将录取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传给学历部。录取大表复制后将原件及时送交合肥学院档案室存档。

2、学历部依据规定编写学生学号后(参照学号编写文件),将编有学号的新生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传给院办公室和招生办。

3、办公室将学历部编有学号的新生数据初始化后送交合肥学院财务处收费,招生办依据学历部编有学号的新生数据打印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报到

4、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新生报到:①凭录取通知书到办公室缴交学费、书本费;②凭缴费发票到学历部办理报到手续,填写学员登记表并递交有关材料,申报注册学籍、领取教材和面授通知单等事宜;③若转学、转专业的学生,需到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5、专升本新生报到:①凭录取通知书到学历部递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②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凭学历部签字盖章后的有关手续到办公室办理缴费事宜;③凭缴费收据到学历部填写学员登记表并递交有关报到材料、领取教材和面授通知单等;④若需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到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三、学籍注册

6、每年2月底(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开始进行新生学籍网上注册工作。

7、新生报到后,学历部和办公室分别将新生报到及缴费的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于当年规定新生电子注册截止时前十日上传送给招生办。

8、招生办汇总办公室和学历部相关数据后,形成新生网上学籍注册名单,并提交办公室和学历部核对。

9、网上学籍注册名单确定后,形成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表,经学历部、办公室、招生办、分管院长、院长签字确认审批后上报。

10、招生办在安徽省教育厅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新生网上注册工作。

11、完成学籍注册后,不再进行新生报到工作。对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办公室负责会同合肥学院财务处将其从收费应交名单中删除。

四、学籍管理

12、每年3月份对在籍学生进行一次清查工作。

13、此项工作学历部具体负责,招生办、办公室协助。

14、具体做法:①本部学生由学历部组织各班班主任根据相关条例和规定确认本班的学生是否流失及有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写出文字说明。相关文字材料由班主任认真梳理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历部。学历部安排人员专门与流失学生联系,保留相关证据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告函,及时通知学生到校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由学历部按学籍有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领导批准后上报合肥学院,经合肥学院批准后发文取消该生学籍。招生办根据文件在教育部学籍网上进行学籍变更,办公室通知学院财务处在收费系统中取消该生的缴费资格。②各教学点的学生流失名单由各教学点确认后报学历部,其它程序与本部一致。

五、学历注册

15、招生办在新生入校后安排组织新生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历部对未能按时摄像的学生发出通知至各教学点、班主任,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存在问题立即上报。对逾期未办理摄像的学生,应列出名单,督促未摄像学生及时参加新华社安徽分社的统一补照。

16、学历部对毕业生于当年4月份(春季毕业生于前一年的10月份)进行预毕业审查,将审查确定的名单以电子档上传至招生办。

17、招生办根据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各责任部门和院领导确认审批签字后,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网上及时注册(秋季毕业生于当年7月份、春季毕业生于当年元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