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外国语学院院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作者: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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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为更好地备战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决定举办合肥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负责大赛的具体实施,受理咨询、质疑和投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创业导师组成,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和项目评审。

二、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竞赛组别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比赛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旅游休闲、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要求

1.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鼓励本硕生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参赛学生每人限参加一个项目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不得兼报;如有兼报,取消该学生参赛资格。

2.参赛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校赛报名结束后,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增补。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时,申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的项目,须确保成果产权归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形式

系统内提交申报表、商业计划书、PPT、支撑材料和指导教师诚信承诺书;

六、参赛流程

本次竞赛统一采用线上报名形式,项目的学生负责人须在“挑战杯”校赛报名系统中注册账号并上传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商业计划书、PPT、支撑材料和指导教师诚信承诺书。“挑战杯”校赛报名系统的使用方法具体见附件3,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届时学院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发放证书,同时二等奖及以上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能力模块2颗星认定,三等奖及以下可获得1颗星认定。同时学院会10个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联系人:外国语学院团委

联系电话:0551-621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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