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听力残疾学生申请大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相关规定
1. 申请方式及流程
听力残疾学生,应于大学英语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期限为考试前15日内。
提交材料包括:
(1)《听力残疾学生大学英语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扫描件);
(3)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扫描件)。
如由法定监护人代办,还应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
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由所在学院盖章的《听力残疾学生大学英语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作为考试时享受合理便利的凭证。
2. 听力免考考生答题要求
听力部分免考的考生,听力部分作答无效。
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听力残疾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同其他考生。
3.听力免考的考生分数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
